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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动机技术规范

2015-4-18 13:07:59点击: 编辑:湘潭电机厂
1、低压电动机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低压电动机及其附件的订货,它包括电机本体及辅助系统设备(辅助电机等)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最低要求。  1.1.1买方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2卖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3卖方应以其产品的领先技术和高质量而著名,其产品均已在300MW及以上机组上使用,并具有2台2年以上成功运行的业绩,证明其有能力提供性能先进、质量可靠的产品。  1.1.4卖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  1.1.5如果卖方对本规范书有疑问或异意(无论多少、大小)都必需在投标阶段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买方认为卖方完全理解并满足规范书的一切要求,买方拥有本规范书的最终解释权。买方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的责任。 1.2规范和标准  卖方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下面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但不限于此。   GB755-2000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997-81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GB1971-80   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GB1993-80   电机冷却方法    GB4992.1-85    电机外壳分级     GB10068.1-3-88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GB10069.1-2-8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GB1032-85     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      GB/T1993-93      旋转电机冷却方式          JB/T6226—92     大型火电设备风机用电动机技术条件; 
 
2、技术性能要求  2.1电机按有关的规定、标准和导则进行制造、运输、安装和使用。电动机的设计、制造必须与它所驱动的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并满足以下技术性能要求:  2.1.1电动机的设计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出的特定使用要求。  2.1.2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  2.1.3 电动机应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转矩曲线所示的载荷进行成功的起动。 2.1.4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  2.1.5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为2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5分钟;热态起动应为1 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动机应能够多一次起动。 2.1.6在规定的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起动时间不得低于其加速时间。  2.1.7电动机的破坏扭矩不小于满载扭矩的180%,电动机的启动转矩倍数由机械特性确定。电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换过程中失电1秒而不损坏,并且假定电机的切换前是满载运行的,在切换过程中,电机的残压可能是额定电压的50%, 与另一电源的相差可能是180度。  2.1.8允许的供应电压调谐不应在电机连续运行时造成不允许的温度升高。 2.1.9 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不损坏,假定原有电源与新通电源在切换之前是同步的。  2.1.10电动机绕组应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绝缘应能承受本工程周围环境的影响。  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2.1.11 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2.1.12 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供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将电动机的振动保持在允许限度内。 2.1.13 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供方负责提供。 2.2设计与结构要求:2.2.1 外壳的通风与保护  2.2.1.1电动机应采用全封闭型式,   2.2.1.2 当通风要求设立隔栅时,这类隔栅应符合适用的标准,并应能够耐腐蚀。对于通风隔栅,应进行和电动机机座及外壳的油漆部分同样的防腐处理。为了检查和清扫电动机绕组和气隙,隔栅应能方便的拆卸。 2.2.2  接地  每台电动机应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对于立式电动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180度的位置。 2.2.3 轴承和轴承盖   电动机和轴承的结构应能排除尘垢和水份的侵入,并防止润滑剂到达电动机 绕组。  2.2.4 安装与装定位销   除特殊应用外,卧式电动机应采用底脚安装方式,立式电动机应采用底座 安装方式。供方应与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协调安装的细节。 2.2.5  排水孔   每台电动机应设有一个排水孔,以防内部水的积聚。  2.3  附  件  2.3.1 接线盒和接线板  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单独的可检查的接线盒应备有下列几种引线:    a 电动机的主引线;     b 电动机内部加热器的引线;(如果有加热器)     c  电阻式温度检测器RTD和(或)热电阻的引线;(如果有)  2.3.2   起吊装置   每台电动机应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2.3.3 铭  牌   每台电动机上应装有一个耐腐蚀铭牌,铭牌上的标注内容应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在电动机正常运行时,其铭牌的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2.3.4 就地控制箱(如果有)  买方只为就地控制箱提供一路(两路)电源,至控制箱的接线端子。凡是由就地控制箱控制的设备同时由就地控制箱提供独立的供电和保护回路。箱内主要电气元件严禁使用淘汰的产品。变频器(如果有)应安装于就地控制箱内。与就地控制箱非一体化安装的就地设备至控制箱的普通动力电缆由买方统一供货,否则该电缆由卖方提供。  2.5 卖方应按中国GB标准有关规定在制造厂对电机进行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并把测试结果或测试证书呈交给买方。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主体设备、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清单,供买方确认。  从订货之日至卖方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买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卖方遵守这些要求,并不引起价格变化。 2.6 供方填写的电动机设计数据